有申請者因月均收入未達下限 被取消經屋資格 議員促當局檢視計算方式及房屋政策

林宇滔议员在日前指出,被取消经济住房申请资格的个案中,有将近2023年申请者因月收入未达到规定下限而受到影响。细究此事,发现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是申请人申请前仅有数月的工作经验,根据新颁布的《经济住房法》,当年的月平均收入需除以12个月后,才能判断是否达到规定的收入下限。林宇滔议员指出,这种做法实在是不公平。

根据《经济住房法》规定,申请者需符合一定的收入要求,才能享受经济住房的优惠政策。然而,在这种情况下,那些仅工作数月的申请者却因为月收入未达标而被取消资格,这无疑是一个不公平的待遇。林宇滔议员表示,这样的规定应该得到修订,给予申请者更多的机会和公平的待遇。

林宇滔议员还指出,在新颁布的《经济住房法》中,申请者的收入有可能会因为月收入未达标而被取消资格,这也意味着,申请者将无法享受到经济住房的优惠政策,这将给已经不富裕的家庭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。因此,林宇滔议员呼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重视这个问题,并采取措施解决这一窘境。

林宇滔议员强调,经济住房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设立的,政府应该为此负责。然而,现在却出现了这种不公平的现象,这不仅违背了公平的原则,也违背了维护低收入家庭利益的初衷。因此,政府必须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,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他们应得的住房优惠政策。

最后,林宇滔议员强调,政府应该紧密关注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状况,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。希望政府能够认识到这一问题的紧迫性,并尽快修订相关政策,给予低收入家庭更多的帮助和支持,让他们能够拥有一个温暖的家。